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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治理篇 | 高擎“两个一以贯之”,筑牢改革发展根基
发布时间: 2022-09-2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2021年5月,中央出台《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对中央企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作出部署安排,要求中央企业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多年来,国投按照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的有效途径,初步构建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通过厘清治理主体定位、规范决策流程、健全决策跟踪落实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切实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公司治理效能。截至2021年底,国投资产总额7664亿元,营业收入1945亿元,利润总额461亿元,连续18年荣获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


“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投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统领各项工作。

扎实推进“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落地

国投扎实推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跟踪督办、报告反馈工作闭环,并以贯彻落实督查督办体系为抓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十年来,国投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0余次,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国投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走在前、作表率,把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工作主线,以钉钉子精神持续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国投牢记使命责任,服务中心大局,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谋划发展战略、制定工作举措、完成重点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十年来,国投贯彻落实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重点突破方向,努力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作出贡献;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海南自贸港等国家战略实施中,投资建设了一批重大项目;贯彻落实能源保供工作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和能源运输安全,守护万家灯火……

扎实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

中央企业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必须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机制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国投聚焦国企姓党、强根固魂,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到改革各环节、嵌入到公司治理各层面,确保了改革的方向正确、措施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截至目前,“党建入章”已覆盖全级次企业,19家子公司全部实现董事长与党组织书记“一肩挑”,规模较大企业配备了党委专职副书记;扎实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大力推动子公司经理班子成员进入同级党组织任职,有效发挥了党委委员在董事会决策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国投坚持决策主体唯一性原则,以事项为单位制定了公司治理权责表,规范决策全流程,明确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规范程序。建立决策事项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决策流程实现硬控制,把党组研究讨论固化为董事会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从治理架构上确保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有机统一。


“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八大以来,国投通过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实际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不断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提升经营运行效率,开创了改革发展新局面,相关成果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高度认可,2022年6月正式批准国投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抓好公司治理体系顶层设计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开展以来,国投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的公司治理研究,制定了《公司决策体系优化方案》,确立了“1+3+N”公司决策制度体系(“1”为公司章程,“3”为党组、董事会、总经理工作规则,“N”为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11项公司治理配套支撑制度),形成了各治理主体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规范制度安排。国投积极建立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按照“重大事项不授权”和“二八原则”,在投资融资、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资金调动、改革改制等35个事项上授予总经理决策权,切实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

重塑董事会制度体系

国投以董事会职权为“核”完善权责定位,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进行重新梳理明确,突出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以规范程序为“纲”完善决策机制,在《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了董事会决策“七步走”的一般性程序,并根据提案主体的不同,逐一明确四类议案的上会前审批环节,确保酝酿充分、论证科学、程序合规;以履职支撑为“要”保障高效运行,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5项董事会支撑保障规则,实现对议案管理、信息报送、决议督促落实、董事履职保障等工作的全流程规范管理。

有效发挥外部董事作用

国投通过构建多项创新机制,积极保障外部董事行权履职,确保董事决策意见真正落地见效。通过建立重大项目决策前沟通机制,明确重大项目决策均需召开外部董事汇报会;通过建立董事会重大决策跟踪汇报机制,明确经理层需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对于金额大、交易流程复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执行单位向董事会做专题汇报,回答董事质询、接受董事监督;通过建立外部董事务虚会机制,明确由外部董事围绕出资人关切,认真剖析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路径,真正实现外部董事与公司发展同呼吸、共命运;通过建立外部董事调研建议督办落实机制,及时整理外部董事意见建议,定期跟踪推进落实进展,做到对外部董事的意见建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响”。

扎实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建设

国投持续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和规范运作,完善集团整体治理机制。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从兼顾效率和效益、更好促进企业发展出发,合理确定应建范围,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核实数据,做到挂图作战、逐项销号,巩固应建尽建改革成果。目前,纳入应建范围的子企业已全部建立董事会,并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规范子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通过印发《国投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试行)》,规范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应建范围内的子企业全部完成董事会授权制度,为切实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提供制度保障。选优配强子企业外部董事队伍,国投扭转专职外部董事老龄、二线等传统观念,选聘现职二级单位正职管理人员担任专职外部董事,截至目前,国投外部董事人才库共有外部董事41人,其中专职外部董事13人,由二级单位现职正职转任的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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